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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三期新乡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新乡解放后,新乡市委、市政府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5月4日、11月17日,河南省政府、新乡市政府分别批准了成兴纱厂、维新机器厂公私合营。至1955年12月全市私营工商业掀起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1956年1月29日市委批准对未合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和互助合作,2月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转向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安排人员、处理遗留问题和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同年底,全市公私合营工作全部完成。至此,新乡市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顺利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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