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室设6个内设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综合科:协助领导处理、督促、检查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财务、机要、档案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会及妇女等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史编纂科:负责新乡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时期(1949.10——1978.12)党史资料的征集、党史研究、编写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县(市、区)党史史稿、新乡党史大事记、党史人物传记、专题资料的审查及党史学术研究及交流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史宣教科:负责宣传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光辉业绩,宣传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党史宣传,普及党史知识,做好党史遗址的保护、利用和相关纪念场馆建设工作;办好《新乡党史》期刊;负责党史网站维护和“微信公众平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市志编纂科:负责《新乡市志》等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续志的组织、编纂、出版交流工作;指导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市、区)编史修志(县志、乡镇志、部门志、基层志等)工作;收集、保存、整理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交流和宣传;开发史志资源,编纂《史志新乡》系列丛书。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年鉴编纂科:负责《新乡年鉴》《新乡图鉴》等市情志鉴的资料收集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和交流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年鉴编纂工作,做好《新乡年鉴》撰稿单位及人员的培训辅导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大事要情科:负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12至今)新乡党史资料的征集、党史研究和编写工作 ;负责县(市、区)该时期党史史稿、新乡党史大事记、党史人物传记、专题资料的审查及党史学术研究与交流工作。编辑出版《新乡大事》,每月向省主管部门报送新乡大事、成就及亮点、热点问题。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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